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下发《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据负责人介绍,为规范北京建筑市场供需矛盾,确保奥运场馆建设顺利进行,从2月1日起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进行调整。其人工工资单价将参照每月的人工市场价格确定,预计调整后工人工资涨幅最小30%,甚至翻倍。   
    农民工工资从2月1日起调整,涨幅最小30%,甚至翻倍。
    今天(17日)上午,市建委、北京建筑业联合会、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共同举办了“2007年北京建筑企业劳务合作洽谈会”,该会在北京展览馆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农民工工资调整之事。 
    会上,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北京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为了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进行了调整。 
    从2007年2月1日起,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 
    而应该根据本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标志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2007年2月1日前已经开工的工程,通知要求,已完工的工作量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未完的按新规定要求。    
 
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京造定[2007]1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为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
    一、2007年2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而应当根据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二、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合同开工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三、2007年2月1日以前开工的在施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实事求是地核实工作量,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对于已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2、对于未完的工作量,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2007年2月份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发承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施工合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
    四、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竣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造价处将继续加强对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控,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
    二OO七年一月十日  【来源:北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新闻解读
    问:从以前的“人工工资基价”到即将执行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农民工的工资有何变化?
    答:如按“人工工资基价”,根据工种不同,土建的工资在每天28至29元、技工工资在每天31到32元,但如果按“人工市场信息价”,这个价格范围在40-60元之间,涨幅在三成甚至翻倍。
    《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将每月出版一期,人工市场信息价随市场行情不同发生变化。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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