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金农要闻 > 阅读文档
辽宁35家省龙头企业与40个村开展村企共建
作者:韩克铭 发布时间:2006-8-8 9:14:00 来源:辽宁日报

  8月1日,我省35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省内40个村签订了“村企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接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规定,村企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互赢的基础上,达到“以村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的目的。

  据了解,参加此次村企对接的企业是全省2427家涉农企业中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绝大多数龙头企业是从过去的乡镇企业发展起来的,其经营管理者有很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企业家。他们的企业所需的资源来源于农村,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依赖于企业实现销售。协议规定,“十一五”期间企业要把与之对接的村作为原材料生产基地,建立紧密型的合作伙伴关系,并在生产资料、生产技术和各生产环节的服务上给予支持;企业负责收购对接村生产的农产品,价格不低于市场价,并帮助搞好劳动力技能培训,吸纳富余劳力在企业中就业。     

(编辑:田园)
 相关资讯
  • "村企共建"新农村示范行动对接会大会图片 (2006-8-1 16:44:00)
  • 建设新农村“村企共建”示范行动对接会在沈召开 (2006-8-1 17:09:00)
  • 建设新农村"村企共建"示范行动对接会在沈召开 (2006-8-1 17:43:00)
  • 会上村企代表当众签协议 (2006-8-1 18:24:00)
  • 特稿:构筑村企共建新载体 建设风光无限新农村 (2006-8-2 19:19:00)
  • 构筑村企共建新载体 建设风光无限新农村 (2006-8-3 8:48:00)
  •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