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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全国“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传贯彻与演练工作会在丹东市召开。
据了解,《国家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于2005年,它对农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信息发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预案制定后,各省市也都根据实际制定了本地的应急预案,对农业突发事件的依法监控和科学防范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此次会议上,各省市交流了本地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验。当天,与会代表还现场观摩了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举行的应急预案现场演练。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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