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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正值春耕时节,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发展我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在去年粮食直补的基础上,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台了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由于此项政策涉及全省农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备受关注。4月11日,记者就我省广大农民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广君。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过去两年我省粮食直补政策实施情况。
答:200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直补发放工作,当年共发放直补资金5.58亿元,1875万农民受益。2005年我省提前一年完成直补资金规模占粮食风险基金总量50%的要求,当年共发放直补资金6.73亿元,补贴总面积4736万亩,1890万农民直接受益。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的补贴政策名称为粮食综合直补,请问与往年粮食直补有何不同?
答:根据财政部有关精神,2006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即在原定由粮食风险基金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基础上,重点考虑成品油价格调整增支因素,并适当考虑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及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再新增加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实行综合直补。简单地说,就是今年的粮食综合直补由原粮食直补和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补贴两部分组成。
记者:按照您的解释,今年的补贴资金由原粮食直补和新增补贴两部分组成,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补贴资金总规模。
答:2006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资金规模为11.03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规模6.59亿元,占全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51.9%,与上年相比增加近两个百分点;新增补贴资金规模4.44亿元(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
记者: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补贴对象和补贴品种及补贴分配依据有变化吗?
答:为保持粮食补贴政策的连续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006年粮食综合直补补贴对象是全省范围内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种粮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享受综合直补的粮食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高粱、杂粮;补贴的范围是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内当年享受补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记者:补贴资金分配依据有调整吗?
答:由于国家补贴政策的变化,今年的补贴资金分配依据略有调整:一是各市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规模的确定。由于今年新安排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补贴资金,所以对各市补贴规模的确定由三部分组成:其一原粮食直补资金分配依据不变,即以近5年粮食平均商品量和上年享受补贴的5种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分别占60%、40%权重,核定各市的粮食直补规模;其二新增补贴资金总量的75%,以2004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实际耗用柴油量(适当考虑增长系数)和2005年享受粮食直补的5种粮食实际播种面积为分配依据,按两项指标分别占60%、40%权重,核定各市新增补贴规模;其三新增补贴资金总量的25%,对全省23个重点产粮县平均分配。以上3项合计为各市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规模数。市对所属各县核定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规模,原则上要参照省对市的办法。二是对种粮农民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依据。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中每个农户当年5种粮食的实际种植面积作为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依据。
记者:对农民分配补贴资金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中当年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请问为什么?
答:经过两年粮食直补政策的导向作用,农民种粮积极性很高,我省的粮食产量连创历史新高。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种植品种结构调整,避免开荒毁林、破坏生态现象,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前提下,2006年省政府明确规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中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对种粮农民分配补贴资金。
记者:农民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如果市场油价、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再有波动,财政还会给补贴么?
答:按照国家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坚持一次发放、直补粮农的原则”要求,新增补贴考虑了今年全年成品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价格变动,政府将新增补贴资金,连同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粮农手中,年内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调整。
记者:中央强调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倾斜,我省是如何落实这一精神的?
答:向粮食主产区倾斜是我省实施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只有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真正稳定和发展起来,全省乃至全国的粮食安全才有保证。为贯彻这一要求,我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对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明显有困难的地区,省财政增加直补资金补助;二是在新增补贴资金规模中拿出25%(1.1亿元),专门用于对全省23个重点产粮县实行补贴。同时,省政府规定对23个重点产粮县增加核定的补助规模,各市不得调剂平衡。三是在确定各地粮食直补工作经费补助时,对直补工作量大,涉及乡村、农户数量多的粮食主产区予以重点支持。
记者:今年是否仍然实行最低补贴标准?
答:为避免同一地区补贴标准畸高畸低的情况,去年我省首次提出实行最低补贴标准6.7元/亩的政策,从实际运行来看,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今年我省仍然实施最低补贴标准,考虑到补贴资金总规模增加,经省政府同意,2006年粮食综合直补最低补贴标准为10元/亩。
记者:如何采取措施,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答:首先是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其次是建立直补工作责任制;第三是减少发放中间环节,实行一卡(折)通发放补贴资金;第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记者:如何理解建立粮食综合直补责任制?
答:连续两年的粮食直补实施意见中都明确提出了要实行粮食直补责任制。副省长胡晓华在全省2006年粮食综合直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区域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负全责。这句话概括了粮食综合直补责任制的内涵。具体来说,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区域的粮食综合直补工作负全责,各个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承担相应的职责。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按责处罚。我们也欢迎农民朋友公开监督(省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监督电话: 16808080)。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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