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金农要闻 > 阅读文档
辽宁省召开农资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6-12-12 13:41:00 来源:盛世金农网
    11月30日,全省农资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辽阳召开。各市农委、农机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工作的科(处)长,省种子局、植保站、土肥站、果蚕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机鉴定站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市200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省植保站、种子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分别介绍了近期农业投入品和“三品”认证监管工作。省农委孙轶副主任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孙轶副主任在充分肯定一年来全省农资监管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下一步要从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三方面强    化农资监管工作。当务之急要抓好农药监管,尤其是高毒剧毒农药监管,要将监督查处与指导农民合理用药相结合,及时推荐一批高效低毒替代农药。

  孙轶副主任就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推进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当前应重点解决五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生产环节控制,重点要实施管理好产地管理制度、包装标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标准准入制度、检验检测制度。要做好宣传、指导,使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觉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开展产品检测,实行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并加大监督、检查、查处力度。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五种不准销售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抽查检测和报告制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农业执法。孙轶副主任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质量责任追究方面赋予农业部门行政处罚、监督抽查、行政审批和查封扣押四项权利,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充分用好我们的权利。四是强化联合执法。要与工商、卫生等部门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孙轶副主任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更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责任。要在全省尽快建立起“农产品药残可控制、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追回”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编辑:艾雪)
 相关资讯
  • 全省农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2006-12-7 8:54:00)
  • 农产品质量不安全农药是关键 (2006-12-5 16:06: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源头抓起 农户的压力更大 (2006-12-4 19:30:00)
  • 来自同一屋檐下的呐喊 (2006-12-4 18:49:00)
  • 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何时真正安全 (2006-12-4 16:04: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措施出台 执行有难度令人堪忧 (2006-12-4 16:02:00)
  • 国家六部门发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知 (2006-12-4 10:10:00)
  • "红心"蛋唤醒全行业:亡羊补牢要从源头抓起 (2006-12-4 9:39:00)
  • 红心蛋多宝鱼,冷问商家良心何在? (2006-11-29 7:26:00)
  • 农业部长杜青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006-11-23 13:17:00)
  • 安徽省举办省直厅局领导干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讲座 (2006-11-20 13:36:00)
  • 沈北新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方案 (2006-11-17 14:36:00)
  • 城固县农业局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11-17 14:04:00)
  • 城固县农业局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11-17 13:19:00)
  •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工作会议提出: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06-11-16 10:57:00)
  • 山东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启动 (2006-11-16 10:54:00)
  •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三举措”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 (2006-11-16 10:50:00)
  • 有法“撑腰”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 (2006-11-15 11:15:00)
  • 看上去很美未必美 农产品质量何时才能安全? (2006-11-13 19:06:00)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出台 忧虑依旧在 (2006-11-8 10:08:00)
  •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