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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时候我国农产品出口频遭“退货”:广东省荔枝农药残留超标,致使该省今年荔枝出口数量跌至三年来的最低值;今年7月25日,我国停止向日本输出活鳗,因日方在中国产活鳗中检出杀虫剂硫丹;而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不断制订的更严格和更广泛的标准下,我国出口茶叶频遭退货或销毁。
    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
    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国出口农产品受阻于“绿色壁垒”。何谓“绿色壁垒”?它是指各世贸组织成员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出口商品制定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它是以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动植物生命而采取的直接、间接限制甚至禁止某些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从这个定义上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受卡有一部分外部因素就是进口国出于竞争保护主义,利用安全检测法规的定义模糊而压制我国的农产品。如2000年7月1日,欧盟执行新的茶叶农药残余限量标准,新标准不仅扩大了检测项目,且大幅度提高了标准要求。这是使得我国茶叶的出口遭到重大打击。
    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安全检验系统尚未健全。我国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过低,缺乏一套统一的环境认证体系。在现有的近2万项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标准,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存在滞后期,周期也长。国内较低的环保标准和落后的环保贸易法律体系,使得我国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方面一直陷于被动地位。
    为了打破“绿色壁垒”的制约,我们应“内外兼修”,既要从法制体系上健全我国的农产品检验指标及相关贸易条款,也要注重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导入绿色农业的轨道,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安全。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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