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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资无检验报告将处3倍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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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2-28 8:55:00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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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讯 (记者 杨滨) 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农资商品的,将被处以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进一步开展“2008红盾护农”行动,要求建立农资经营者档案及市场巡查监管动态资料,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同时,工商部门积极推行“质量承诺先行赔偿”制度,以解决农民购买假冒伪劣农资造成损失后的赔偿问题。(编辑:董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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