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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农药生产企业2600家,2005年全国农药总产量100.9万t(折100%)。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 然而,这些中国企业生产的数量庞大的农药,有多少是真正的“中国创造”呢?! 1949年以来,我国已研制、投产了200多个农药品种,但基本上都以仿制国外的品种为主。 我国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仅有井冈霉素、杀虫双、杀虫单、噻菌铜(龙克菌)、单嘧黄磺隆、氯噻啉、杀虫丁、异丙酯草醚、呋喃虫酰肼、吡唑硫磷、金核霉素、氟吗啉、硝虫硫磷、氯胺磷等为数不多的20余个品种。 受资金、技术及时间等限制,农药自主研发比较困难。 据介绍,开发一个农药新品种并实现工业化,1970年以前平均要筛选7400个化合物,花费500万~800万美元; 进入21世纪后,需筛选2万~3万个化合物,历时8~ 10年,费用高达8000万~1亿美元。 巨额的开发费用使得研究者对农药研发望而却步,因此我国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和核心技术。 长此以往,我国农药界存在很多弊端: 1.农药有效成分品种少  当前发达国家经常使用的农药有效成分有500多种,而我国仅能生产170多种农药有效成分,在品种方面尚不能满足农业的需要。 2. 重复建设,低水平竞争  例如:由于毒死蜱杀虫剂在国内热销,1993年至今全国已有21个厂家生产原药、119个厂家生产单剂、279个厂家生产复配制剂,使国内处于严重饱和状态。 草甘膦、吡虫啉、阿维菌素、百草枯等,由于市场销路好,重复建设现象也相当严重,造成企业间的无序竞争。 3.出口:量增,价减  目前农药出口企业有1800多家,出口农药的品种高达2905个,但真正在国外实现登记、拥有品牌的不到90个品种。 我国的农药大多是“贴牌”销售,以大包装发货,然后由国外进口商自行加工销售,真正标注着“中国制造”的农药产品没有几个。 由于缺乏品牌,我国农药进口产品与出口产品的价格差一直在2000美元/t左右之多,出口农药的整体价格始终维持在接近生产成本的水平上,而我国农药的品牌价值带来的利润则大量流失。 4.农药残留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是全球蔬菜、水果、茶叶和中草药生产大国,但这些产品却长期无法大批量出口,农药残留是一大“硬伤”。 欲突破技术壁垒,必须研发超高活性、超低剂量、超高效率、低毒、低残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农药,冲破国外设置的检测标准,从而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由于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产品还在20多个左右,我国生产企业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步履维艰。 最近世界农药列强正在大举进入我国。拜耳、先正达、杜邦、陶氏益农等世界农药巨头已在我国建立了15家农药生产企业生产高效、低毒农药,总投资超过1亿美元。由于世界农药市场发展已趋向成熟及饱和,他们正在通过新技术,要从我国进一步得到市场份额。 由于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仿制新品种受到极为严格的限制,这将成为长期困扰我国农药工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入WTO  5年的保护期即将到期,我国农药企业面临着巨大挑战。农药新品种的专利费用将显著增加,仿制的路子已走到尽头。 我国农药生产企业是否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产品是关系农药行业生死存亡的大事。 最近从报端看到日本、韩国进行农药自主创新获得成功的报道。中国的这两个邻居曾经都是技术上的后进者,农药工业都是从引进技术开始。但是,他们都没有依赖国外技术。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日本几乎所有的工业部门用于自主研发的费用已经远远大于技术进口的费用。 韩国在经济起飞时的技术水平和工业基础比中国还落后,但却在更短的时间内实现了追赶。韩国农药行业在1987年引入化合物专利,随即又实行知识产权保护法,致使以合成工艺生产仿制品种的农药行业受到了很大冲击。1995年韩国加入WTO,当时对韩国农药产业构成很大威胁,但也为韩国农药行业带来了机遇。韩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进行农药创制,几年来已开发出17个新品种,占世界新农药结构的9%,成为新农药开发的强国。耕地面积有限的韩国,农药年销售额达8亿美元,居亚洲第三位,且其使用的农药多为高效、高选择性、低毒、低磷产品,韩国一举成为新农药技术和产品的出口国。 韩国农药行业的发展与引进高新技术和新型农药的同时加大自身开发新农药的力度有很大关系,值得我国农药行业借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路凡教授指出,那种以为可以单纯依靠引进技术和引进外资来发展的观念,不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潮流。 新农药产品开发投资大、技术难度高、研制周期长、风险大,而仿制产品受到限制,国内农药科研单位及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投入不够,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已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现实情况。国家已投入相当资金建立南北两个农药创制中心。“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进一步扶植新农药开发,并将农药开发费用全部投入新农药的创制,这表明我国农药科研工作开始从仿制转向创制。 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如下建议: 1.创新中最重要的是制度创新  国家政策以及税收要向新农药研发的企业、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倾斜。要抓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2.关闭或兼并小企业,加速整合力度  农药研发,财力是基础,要造就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生产规模较大的农药大企业、大集团,逐步建立有创新能力的研究所,集科研、生产、经营于一体,实现企业创新。 3.加快开发高附加值高端产品  农药生产企业在研发新农药的同时,要加速向开发高附加值、利润丰厚的高端产品转产,从而能与欧美产品竞争。农药生产企业只有盈利,才能反哺农药研发。 4.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  农药生产企业要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提高创新能力。同时还应该加快科研体制改革,促使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一体化。科研院所应积极与国外农药大公司加强农药创新研究的合作,这对我国新农药研发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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