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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新闻出版局获悉,辽宁省农家书屋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现已启动,全省计划在5年内建设6000个“农家书屋”。  
    据介绍,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旨在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民心工程,已被党中央、国务院列为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的五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之一,并被新闻出版总署确定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一号工程”。 
    不增加农民负担 
    据了解,为避免重复建设,不增加农民负担,工程前期建设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援建为辅,整合各部门、各地区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类似项目如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农民科技培训技场所等,选择人口数量较多、文化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与愿望较高的行政村或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示范村,帮助建立起农民自己管理的、能够提供农民实用的出版物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场所——农家书屋。 
    先有屋 后配书 
    根据全省农家书屋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各地实际情况,2008年拟在全省14个市的90个区、县(市)所辖行政村规划建设农家书屋1800个。农家书屋工程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坚持“先有屋、后配书”的原则,选择在农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有阅读需求且借阅方便、能够配备专职或兼职书屋管理人员的场所设立。依托村委会、村文化室、村党建活动室、村中小学现有的室内空闲场所或可以利用的屋舍设立,也可建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和文化素养的农户,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内企业或乡村便民连锁超市。 
各地现有的由农民集体或个人自办的书屋、书社、图书室、阅览室,以及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服务的农民科技书屋,可优先列入农家书屋改建计划。每个“农家书屋”的可使用面积一般应不少于20平方米,具备摆放书架、桌椅等设施及陈列、存放和阅读出版物的基本条件,环境整洁,照明良好。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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