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用机安全,2008年,我省将坚持以“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从坚持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实现两个转变即农机打假工作重点由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打假治劣”向“打假扶优”转变。选择重点产品、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加大检查、监管力度,促进农机市场秩序好转和农机质量全面提高。通过农机监管和打假,使农机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非法制售假劣农机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因农机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同时,不断增强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从3月开始到年底全省将重点开展“九大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的打假扶优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攻势。充分利用“3.15”消费者保护日,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对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放心农机下乡宣传周”活动,深入基层,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农机和低劣的农机作业质量与服务质量的能力。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进展情况,同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报刊有字”,真正形成社会关心和支持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农机维修市场监管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机修配市场,提高农机修配质量,保护广大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我省农机修配网点进行综合治理和集中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网点和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质量差的业户及维修工上岗证的检查。
    三是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在活动中要加大农机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春耕生产中的农机作业质量。在春季作业和夏(秋)收跨区作业期间,各地农机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对驾驶员和辅助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驾驶操作技术水平。省农机管理部门将与省农机质量监管站联合组成农机作业督查指导组,督促、检查各种农机作业组织和农机专业户严格按照有关农机作业质量标准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规作业。同时,要严格按照作业质量标准,开展作业质量大检查。协调处理作业质量纠纷,确保作业质量。
    四是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活动。 保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热线正常开通,在全省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设立投诉点,我站派出投诉联络员指导和检查各地投诉受理工作,收集投诉信息;在全省主要农机大市场设立临时投诉站,深入农机市场第一线直接受理农民投诉,并向全省广大农民消费者宣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农机质量“三包”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贯方式一是现场面对农民讲解、答疑;二是发放宣传资料。投诉调解答复率达90%以上,对重大质量投诉案件及时上报。
    五是组织开展农机市场检查活动。检查全省主要农机大市场经销的农机具和主要农机配件质量,检查重点是整机产品的安全性、作业性能和环保性能,农机配件的假冒伪劣问题和“三无”问题。指导和协助各市、县(区)农机市场监管工作,派出相关人员赴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农机商品打假工作,并收集信息。抽查12个主要农机大市场,检查农机经销企业不少于400家,抽查农机整机商品不少于100批次,农机配件不少于300批次。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农机商品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将重大案件向农机市场监管领导部门及时汇报。
    六是组织开展农机生产企业检查活动。对农机具、农机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和定期检查。全省抽查不少于80家企业,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和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将结果及时汇报农机市场监管领导部门。
    七是组织开展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许可)证书证后监督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严厉打击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违法行为,在全省农机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许可)证书和标志清理整顿工作。对已获得农业机械推广(许可)鉴定证书(包括省级和部级证书)的农机生产企业及其相应获证产品;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包括外省和部级证书)的农机商品进行检查。检查生产企业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许可)证书产品不少于300个,流通领域不少于300个。
    八是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活动。 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选择重点产品、地区,对农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用户意见、企业的售后服务、人员操作培训等方面进行调查。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培训、主要部件及关键零配件的协作供应等情况,了解产品质量动态。同时要及时征集有关专家、质量监督员和有关部门、投诉监督机构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关键农作物作业机械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在补贴机具销售集中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应果断协调处理,消除隐患。要坚决打击拼装制售假冒补贴机具的行为,切实维护入选企业的合法利益。
    九是组织开展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的修订活动。按照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辽宁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进行修订,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此项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备阶段(3月5日~3月20日)。主要工作是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沟通,争取其全力配合、支持;二是做好参加下乡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动员工作;三是做好检查用仪器设备、材料、宣传资料及车辆等的准备工作。二是实施阶段(3月20日~10月20日)。全面开展各方面工作。三是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综合各方面工作,认真做好2008年农机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总结,并形成材料呈报省农委及相关领导部门。
    为保证这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我省将从三个方面予以保障。一是组织保障。省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检查督促;市农机主管部门组成农机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县(区)农机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和工商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农机市场监管。二是人员保障。省农机监督管理处责成省农机质量监管站负总责,各市要确定责任人,并且抽调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后承担此项工作,确保任务的完成。三是舆论保障。向社会、企业、农民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利用新闻媒体大造声势, 广泛宣传,并通过对违法案件的暴光,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农机部门要积极协调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农机市场监管力度。 
    信息提供:辽宁省农委农机监督管理处  辽宁省农机质量鉴督管理站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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