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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财政部门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应对生猪价格上涨:
一是为城市低保户增加生活补助。对城市低保户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20元,其中省财政负担的50%计1416万元已及时拨付各市。对城市低保边缘户参照低保户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0万元。
二是对省属大中专在校贫困学生给予一次性伙食补助。自6月1日起至年底,按每人每天4元标准(扣除假期)对省属大中专在校贫困学生给予一次性伙食补助,共计拨付资金2046万元。
三是对全省存栏的原种母猪给予临时补贴。为了促进生猪生产,实现原种母猪存栏量的恢复性增长,增加市场猪肉供应量,对全省现有存栏原种母猪按每头100元标准给予临时补贴,共拨付补贴资金480万元。
四是支持建立省级生猪储备制度。按省级储备计划10万头,每头补助费用40元标准,一次性将省储补贴400万元拨付省商业部门。与省商业厅联合下发文件,部署生猪储备工作,确保承储企业得到费用补偿,完善生猪储备机制。[省财政厅]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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