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辽宁省民政部门提出要像当年抓低保那样抓社会化养老服务,全面落实了“敬老行动三年规划”,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城乡社会福利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探索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养老中介为纽带,国有养老机构为示范,兴办民办养老机构为导向,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为延伸的“六位一体、城乡统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辽宁模式,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上,闫丰副省长介绍了经验,并成功承办了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经验交流会。
在城市,居家养老规模日益壮大,各地普遍出台了鼓励政策,初步建立了提供公益性岗位的长效机制,全省90%的县、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老人3.27万人,比上年增长了112%,安排就业岗位1.52万个;全省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室、小型家庭养老院发展到4272个,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6.6%,日服务量达到39万人次。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总数达到510个,床位41103张,同比增长了21%和36%。全省资助民办养老机构资金744万元,有3006名三无、低保、特困老人入住民办养老机构,同比增长55%,促进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
养老服务中介组织作用越来越突出,全省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到38个,有130万老年人接受养老信息咨询、旅游互动养老等服务。国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全年各地累计投资达1亿元,新建国办养老机构7个,改扩建15个,新增床位2000张,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农村五保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难点问题基本解决。针对落实新的《五保供养条例》中的实际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制度、政策上基本解决了五保工作管理体制、应保未保、管理服务经费等难点问题,开创了五保工作新局面。全省11.2万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2435元,分散供养达到1493元。全年投入1832万元新建改造81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新增床位5000张,进一步提高了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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