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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06-6-7 7:50:00 来源:辽宁农民报

  修铁路涉及的动迁,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当事人可以对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铁路建设征地动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说,铁路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要保证我省境内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补偿标准包括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征地林木补偿标准、果树补偿标准、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等各个方面。
  通知说,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他们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通知强调,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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