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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辽宁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在鞍山圆满落幕。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委1 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认真总结“十五”全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科学分析形势,理清发展思路,研究和部署“十一五”全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任务,以乡村清洁工程为契机,以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为纽带,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会议总结了“十五”全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十五”期间,全省共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四位一体)11.3万户,年递增9.5%,累计达35万户;推广“吊炕” 101.9万铺,年递增9.6%,累计314.6万铺;推广太阳能房 120.3万平方米,年递增9. 5%,累计375.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1.6万平方米,年递增26.1%,累计91.1万平方米;建设秸秆气化工程56处,年递增32.9%,累计90处;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101处,年递增65.2%,累计132处。
    此外,风能、地热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显著加快,农村生产生活节能技术设备应用广泛,通过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全省年向市场提供优质反季果、菜5.3亿公斤,出栏猪350万头,产沼气1.1亿立方米,提供优质沼肥560万立方米,增加农民纯收入17.5亿元,开发节约能源257.8万吨标准煤,为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明确了“十一五”全省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主要目标。2006-2010年,全省计划推广“四位一体”15万户、“吊炕”50万铺、太阳能房5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35万平方米、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2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150处,累计分别达50.0万户、364.6万铺、425.0万平方米、126.1万平方米、210处和282处。全省年增农民纯收入25.0亿元,开发与节约能源310万吨标准煤。为实现上述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开展6项工程。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能源试点工程。     2、生态致富工程。     3、林木减烧工程。     4、太阳能小康居住工程。     5、生物质气化工程。     6、大中型畜禽养殖场能源环境工程。
    会议由省农委副主任李忠国主持,省农委副主任敖凤玲作了题为《加快农村能源生态建设步伐  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报告。辽宁省人大农经委雷树德主任、省发改委刘焕鑫主任、鞍山市李经副市长先后发表了讲话。最后省农委万福民主任做了总结讲话。
    会议还参观了鞍山市5个农村能源建设先进村,对当地“四位一体”建设以及生物资燃气站建设,与会代表深受启发并给予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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