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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纲要 用科学理念引领辽宁发展的“路径图”
发布时间:2006-2-16 8:19:00 来源:东北新闻网
“十一五”时期是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关键阶段,也是我省站在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关键阶段。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成为加快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实现《纲要》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是全省人民的共同事业和福祉所在。 
  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五年计划相比,这份“十一五”规划坚持以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这是一个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五年规划,也是省委、省政府精心运筹、缜密构思、集思广益的五年规划。省委先后召开了三次常委会对《纲要》进行专题研究,省政府也多次召开常务会和办公会,专题讨论研究《纲要》的编制工作。
  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纲要》在起草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这个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把推进改革开放、调整优化结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等多方面的内容,纳入到发展规划之中,努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把指导性和操作性结合起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谋划“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必须准确认识国际、国内发展环境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任务,这是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前提。经过“十五”时期的调整与改造,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了良好开局,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但还应当看到,今后五年,既是辽宁可以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期”,也是辽宁必须应对国内外各种挑战的“矛盾凸显期”。
  《纲要》指出,面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沿海开放的双重战略机遇,辽宁耽误不得;处于既是艰苦奋斗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目标的关键时期,又是承前启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发展关键期,辽宁失误不起。在“十一五”期间,辽宁要赢得经济社会既快又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十一五”规划之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
  在科学判断国内外及我省经济环境的主要特征、深入分析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形势的基础上,《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实现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目标,而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则主要体现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两个方面。
  《纲要》明确提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主要标志:一是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和效益增幅持续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二是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省份平均水平。
  为了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实现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目标,《纲要》提出了要完成的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建设新型产业基地;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调整优化布局结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和谐辽宁建设为保障,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纲要》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之后,我省编制的第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由理念转化为实践的第一份五年“路径图”,它将成为关键时期指导全省人民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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