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农资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在辽阳召开。各市农委、农机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工作的科(处)长,省种子局、植保站、土肥站、果蚕站、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机鉴定站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市200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请省植保站、种子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分别介绍了近期农业投入品和“三品”认证监管工作。省农委孙轶副主任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孙轶副主任在充分肯定一年来全省农资监管工作成绩的同时。强调下一步要从农业投入品、种子、化肥三方面强化农资监管工作。当务之急要抓好农药监管,尤其是高毒剧毒农药监管,要将监督查处与指导农民合理用药相结合,及时推荐一批高效低毒替代农药。
孙轶副主任就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推进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当前应重点解决五方面问题。
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生产环节控制,重点要实施管理好产地管理制度、包装标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标准准入制度、检验检测制度。要做好宣传、指导,使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觉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生产记录,开展产品检测,实行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并加大监督、检查、查处力度。二是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五种不准销售情况,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抽查检测和报告制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和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农业执法。孙轶副主任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质量责任追究方面赋予农业部门行政处罚、监督抽查、行政审批和查封扣押四项权利,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认真研究,充分用好我们的权利。四是强化联合执法。要与工商、卫生等部门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孙轶副主任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更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承担起法律赋予的责任。要在全省尽快建立起“农产品药残可控制、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产品可追回”的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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