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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填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空白的一部法律,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
    11月1日上午10时,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召开辽宁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闻发布会。
   
省农委副主任孙轶进行新闻发布。他指出,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需要,是保障广大公众消费安全一个强有力的武器,实现了农业依法行政有法可依。
   
孙轶副主任强调,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农业部门责无旁贷,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和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习和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地根据农业部和省下发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监测、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生产记录等配套相关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体系,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执法责任,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后的贯彻执行。
   
会议由省农委助理巡视员杜建一主持。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奎男在发布会上就各方记者提问进行解答。辽宁省人大农经委副主任雷树德、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处长孙连会、委直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农民日报、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辽宁人民广播电台、辽宁农民报、华商晨报等多家媒体参与新闻发布会进行报道。盛世金农网对新闻发布会进行了网上直播。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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