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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辽宁省将启用国家资金6.37亿元,退耕还林41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还草20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210万亩。鉴于辽宁省西部地区近3年来大部分地区降雨量较低,退耕还林在保成活上有一定困难,也制约了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对此,省政府决定在200万亩退耕地中,安排35万亩种草,以促进农牧业协调发展,让农民尽快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今年退耕还林以辽西北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和耕地沙化、风沙危害严重的朝阳、阜新、沈阳、锦州、葫芦岛、盘锦地区,铁岭和鞍山的北部地区,共计28个且(区、市)为重点退耕还林区域,预落实工程任务284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任务148万亩(还草33万亩),落实荒山荒地造林131.5万亩。为提高荒山荒地造林质量,省政府决定对退耕还林工程中的荒山荒地造林每亩给予10元的补助。
采编:万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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