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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辽宁省农委信息中心陆续接到省内各市县涉农网站、企业及农民咨询,反映某村长网站以全国某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名义,在辽宁地区成立百家农业网络媒体联盟,并公开表示有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参加。对此,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声明如下:  1、辽宁省农委从未出席过任何单位组织的“全国百家农业网络媒体研讨会”的会议活动,更不支持任何涉农网站和单位借辽宁省农委名义向农资企业和涉农网站收取费用。     2、2006年11月3日,辽宁省农委已按农民提供的该组织联系方式予以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经电信部门证明,该联系电话号码不存在。     3、村级信息站建设是辽宁省农委目前正在全省范围积极推进的重点工作,是通过市、县农业部门开展的,没有委托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4、辽宁省农委将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编辑: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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