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确定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方案,抓好日常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3、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及素质培训工作。
4、负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对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接待基层群众上访,解释、咨询政策法规,依法处理农村热点难点问题。
5、参与制定各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意见等。
6、负责完成有关专题调研任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7、负责抓好各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参与大型会议的文稿起草及会务工作。
8、负责市委、市政府政务调研及政务信息监督察办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落实与办理工作并协助领导抓好上级对农业检查、视察等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