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辽农政务 > 部委信息 > 阅读文档
中央决定明年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06-12-25 8:46:00 来源:农民日报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部署明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这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中央出台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项重大举措。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维护农民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的生存权利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明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党和政府统筹城乡发展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据了解,自1997年开始,我国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已逐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相继出台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法律形式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目前全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机构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对象达985万人,约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42%。 
 
(编辑:浅草)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