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辽农政务 > 部委信息 > 阅读文档
2005年锦州市铲除豚草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05-7-14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外来入侵生物灭毒除害试点行动的通知》(农科教发[2003]9号)精神和省铲除豚草行动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开展2005年全市铲除豚草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有效控制豚草的生长、蔓延及其危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对外来入侵生物防范意识,积极探索豚草综合防治的有效途径。全市通过铲除豚草行动,使豚草铲除率达到60%以上。
二、以土地资源利用范围为界限,重点铲除居民生活区,田间、地头、水库、堤坝、围墙,公路、铁路沿线,沿线公园、校园等区域的豚草。
三、方法与步骤
2005年全市铲除豚草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培训(2005年6月10日~20日)。由市农委组织发放铲除豚草公益广告、光盘及防治和铲除豚草小册子、宣传单、宣传口号。举办全市豚草防治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对豚草的识别和铲除技术。市铲除豚草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单位对辖区豚草生长的区域和范围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铲除豚草(2005年6月21日~29日)。期间,全市统一开展1次以“铲除豚草,护我家园”为主题的“铲除豚草行动周”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要利用2个双休日,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铲除豚草行动,务必在豚草开花前将其全部铲除,不留死角。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有关专家组成若干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督察组,分片包干,对全市铲除豚草行动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05年6月29日~7月9日)。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铲除豚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对完成铲除豚草任务60%以上的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铲除豚草任务的通报批评。
四、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对铲除豚草行动的认识。此次铲除豚草行动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农民经济损失,提高全社会对外来入侵生物防范意识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必须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此次铲除豚草行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辖区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铲除”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此次铲除豚草行动中的作用,聘请一些有经验、懂技术的专家,开展豚草铲除技术的培训、咨询,参与铲除豚草技术指导组和督察组的工作。各级教育、共青团、妇联、爱卫会和驻锦各部队,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青年志愿者和解放军官兵,积极参加铲除豚草行动。
3、强化宣传,全民动手。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要做好对此次铲除豚草行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声像并茂的优势,重点宣传豚草的危害和识别、铲除方法及最佳铲除时间,使城乡群众都知道豚草的危害和自己应采取的行动。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发表评论
用户: 匿名发表


 特别注意:金农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② 金农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③ 凡本网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盛世金农,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辽宁金农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④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辽宁金农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⑤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辽宁盛世金农网联系。
※ 联系电话:024--23448858
金农简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会员注册 | 免责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03-2020 辽宁金农 All Rights Reserved.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开发 中国网通辽宁通信公司提供支持 | 服务热线:024-23448802 | 辽ICP证B-2-4-20040111号
本网站刊登的辽宁金农网的各种资讯﹑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辽宁金农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辽宁金农新闻查询
精彩推荐
广告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