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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沙绿化政策调整私人造林同样享受国家补贴
发布时间:2003-1-14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为加快工程区沙化土地治理和荒山绿化步伐,中国将放宽工程荒山荒地荒沙造林政策,个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造林绿化同等享受国家补助,并依法核发林权证,以此激励社会各界参与工程建设。

  据官方人民日报报道,在昨天召开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工作会议上,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强调,必须对工程区治沙造林、荒山绿化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是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确定荒山荒沙荒地植被恢复方式,在立地条件差、造林成本高、难度大的地区,可以采取以封山(沙)育林(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为主加人工补植补种的措施,恢复原生林草植被,建立稳定的复合型生态系统。

  二是无论是造林大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社会组织和个人,还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可以承包荒山荒沙荒地造林种草,并享受同等的国家优惠政策。

  三是工程区内国有农、林、牧场已承包到户并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耕地,可以承担退耕还林任务,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四是允许在确保种苗和造林补助费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以县为单位适当调剂,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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