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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于康震说----加强整治确保畜产品安全
发布时间:2003-1-10 来源:辽宁农业信息资源平台

春节,是中国人民都十分重视的传统佳节,各地群众少不了会买来牛肉羊肉,宰头肥猪,欢天喜地过个新年。那么如何确保群众能够消费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主管全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于康震。
为加强节日期间畜产品、水产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农业部已经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畜产品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动。于康震介绍说,集中整治的重点首先是加强饲料、兽药质量监管,保证饲料、兽药安全。各地要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饲料、兽药质量监督检查。在完成国家质量检测任务的同时,要加大对本地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结合本地市场的特点,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拉网式突击检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饲料、兽药,要坚决依法处理,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对非法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
同时,还要大力加强饲料、兽药使用和生产环境监管,坚决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氯霉素”等违禁药品的行为。各地要依法对各养殖企业的饲料、兽药采购情况、使用情况、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养殖环境、动物防疫(病)条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企业,要依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责令限期进行整顿。对故意使用非法饲料、兽药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继续添加和使用“瘦肉精”、氯霉素等违禁药品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决不手软。
于康震说,要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就要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减少动物疫病发生,各地要按照《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完善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免疫工作效果的检查要得到加强,切实提高免疫密度,防止疫病大范围流行。对发病动物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和病害产品非法进入市场。对有关单位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决不能马虎,切实消除疫病隐患。
加强检疫检验和监测工作,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做好畜产品的检验检疫,一是要把好“产地关”:要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屠宰过程按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要坚决按规定处理,不得使其流入市场。二要把好“流通关”:各地要进一步发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坚决查处逃避检疫行为。各地要把市场监督的重点放在查证验物上。对逃避检疫检验、伪造有关文书票证的,要坚决予以处理。对于未经检疫的产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无法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其出具检疫证明。三是要把好“上市关”:畜产品上市流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严格实施检疫检验。要利用“瘦肉精”、兽药残留等新的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检验、监测的密度和频率,在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对上市的畜产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批检,把不合格的畜产品严堵在市场门外。各地要通过免疫标识等制度的实施,开展产地质量追溯制度。对在各监管环节发现的不合格的畜产品,要一追到底,查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加处罚。
要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单凭一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于康震说,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和公安、司法、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协作,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对性质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重庆市畜牧兽医部门就和110公安系统实行了联动制度,群众只要发现了有疑问的畜产品,可以拨打110,由动物检疫部门来具体进行检疫,解决问题。
于康震说,春节前,是畜产品上市的高峰期,也是一些不法商贩进行私屠乱宰、逃避检疫的高峰时期,各地检疫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来,加强检疫检验和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监测。农民自宰动物自食情况,长期以来一直是检疫检验的弱项,各地要提醒广大农民,这样的情况也应进行检疫检验,以确保肉食品的安全。
于康震最后说,节日期间,各地的检疫检验部门都设立了值班室、专门的值班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一经发现问题会及时出动,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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