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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113万亩集体林还林于民 充分调动积极性
作者:金荣生 发布时间:2008-9-19 10:24:00 来源:辽宁日报
    9月初,海城马风镇前马村村民孙德智领到了盼望已久的林权证。有了这个小绿本,他承包的12.02公顷林地的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在50年内都归他自己所有。目前,海城历时两年多的林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140.2万亩集体林已完成改制面积113.03万亩,占全部应改面积的80.62%。

  海城全市林地总面积15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2.2%。以往虽有一些地区把部分集体林承包给个人,但因为责权不清、产权不明,严重制约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影响了林业的综合开发和效益的充分发挥,导致这些优势资源没有变成农民发家致富的优势产业。 2005年,我省成为全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省,海城则成为鞍山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首个试点县(市)。 

  从2005年9月开始,海城在岔沟镇开始了集体林改制试点工作。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 “还林于民”,把集体林分给农民经营,把林业资源变成农民的财富。海城林改的面积为140.2万亩,改革工作涉及365个村。为了加快林改工作,提高林改质量,海城市林业局切实从各地村情、林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家庭承包和其他多种形式承包经营。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必须经过村民会议2/3以上村民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依法签订承包合同,进行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书。同时,海城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重新界定、确认、完善,破解了诸多林改难题。集体林改制以后,政府将林业产权像土地承包权一样放权到户,把林业发展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和调动了农民管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林木的成活率从85%提高到90%以上,承包林地的村民也敢于投资了。岔沟镇刘家村村民刘继分到了10多亩果园后,搞起了林下产业,在果树之间种了平榛,榛子见效益后,一年可以挣到3000元。他说:“如今林子是我的,我投入的多,产出自然就多。 ” 

  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引领农民致富,海城市林业局进行了300余次林业技术指导培训,引导林农利用山区果树的梯田地种植榛子、五味子药材等林下经济作物20余万亩,荒山开发1万余亩,改造果园2万余亩,农民仅在林地种植榛子、药材等的收入就在100万元以上。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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