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8日市政府举行的支农惠农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孙广田副市长指出,我市修订出台的28项支农惠农政策,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现代化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概括起来具有5大突出特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政策规定,对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偏僻山区生态移民、农村安全自来水和农村生态能源建设等,都予以重点扶持。这些都事关农民生活条件、环境质量的改善,市委、市政府都纳入重点扶持,让广大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是扩大扶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政策扩大了扶持范围。在扶持果业发展上,新增加了对蓝莓、树莓等新品种基地建设的扶持;在强化农产品加工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把农产品保鲜、储藏和农产品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纳入扶持范围。在支持力度上,坚持向新型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企业倾斜。今年对花卉产业不仅制定了专项政策,而且补助标准提高到50万元;对庄河市12个水源乡镇,在发展设施农业方面优先予以扶持。 
    三是调整政策导向,整合资金使用。政策注意处理好专项扶持和集中扶持的关系,尽可能地整合集中使用各方面政策资金,支持农民和农业企业,大力扶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如农口4个部门联合下发办法,实行“定点、定向、定量、定时”扶持原则,共同扶持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这样可以集中各部门专项资金,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引入竞争机制,助推加快发展。扶持政策引进平等竞争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实行“投资补助”,对生产性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扶持的农户和企业实行公开平等竞争,谁符合标准和条件,谁的项目做得好,谁就能享受到政策的扶持。这样有利于调动农民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和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五是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全程公开。修订完善后的扶持政策不仅延续了以往项目审核后的公开制度,而且规定项目从申报到审核都要在大连市财政支农项目网上进行公示。这样做,严格了申报流程和要求,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便于扶持政策及时、有序、准确地得到落实,同时便于接受农民和社会监督,有助于避免申报、审核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现象,有利于坚持依法行政。
(编辑: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