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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共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将我市阜蒙县列为试点县,将该县苍土乡东苍土村、大巴镇元宝村、沙拉镇朝代村、务欢池镇集中村、七家子乡汤头村等五个重点贫困村列为试点村。
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目的是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量,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中央财政对列入试点村的5个重点村每村安排试点互助资金15万元,并可由村内农户自愿入股,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同时接受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款。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主要用于支持重点村“互助组织”成员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实施,将切实解决重点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资金短缺问题,大大提高贫困村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贫困村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的指导下,市、县扶贫部门正积极引导帮助试点村开展试点的各项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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