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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建昌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建昌县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发展设施农业。一是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相对集中连片,新建日光温室(60米×7·5米)小区面积不少于50亩。新建冷棚(60m×11m)小区面积不少于100亩。对达到小区标准的农户每栋棚补贴5000元。二是对达到设施农业小区标准的所有农户每栋棚协调贷款10000元。三是县委、县政府将对发展日光温室达到1000栋且占地面积2000亩的乡(镇)给予100万元的重奖。奖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10万元,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5万元。县、乡(镇)、村三级干部都有不同的奖励数额。以促进设施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号召: 发展设施农业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县党政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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