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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鞍山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县上下对农业保险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7月28日上午,我县召开岫岩县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县农办、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人民保险公司以及各乡镇(办事处)主管农业副镇长等参加会议。     会上,宣布了岫岩县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岫岩县实施农业保险总体目标是,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及农民灾后自救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实施。保障原则是,建立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农业保险筹资分担机制;科学划分和界定风险责任,由经办保险公司按照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进行承保和理赔;科学应对和化解巨灾风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可持续发展。保险范围是,确定全县范围内,从事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生产的农户为政策保险范围。保障程度为,对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给予损失补偿,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补贴比例为,县级财政按保费数额10%,市财政按保费数额10%,省财政按保费数额25%,中央财政按保费数额35%给予保险补贴,其余20%的保险由参保农户自行承担,也可以由参保农户与龙头企事共同承担。承办农业保险的公司是,岫岩县人民保险公司。  
     县政府副秘书长、农办主任高军官做工作动员和部署。他强调,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带有全面性、长远性、战略性政策措施,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民谋利益、增福祉的一件好事、实事。
     目前,农作物已经进入生长期和自然灾害多发期,抓紧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至关重要。他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抓紧时间,及早安排,及早启动,做好农业保险各项工作落实。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开展好今年农业保险各项工作。三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农业保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编辑: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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