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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有关部门解到,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增产,确保粮农稳步增收,有效缓解春耕资金压力,今年鞍山市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共18,011万元,比上年增加6,219万元,增长53%。全市平均补贴标准由上年的每亩36.41元提高到55.37元。
    据介绍,今年全市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共18,011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4,65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3,360万元,为200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目前市财政局已将补贴资金一次全部拨到县(市)区财政部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在3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各乡镇“粮食综合补贴资金”专户,补贴资金兑付继续实行“一折通”方式,并于3月20日前将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据介绍,今年鞍山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的综合补贴实行全过程网络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从今年起对种粮农民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全部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实行网络管理。包括种粮农民基本信息变化情况、村级公示表的输出、补贴资金的分户计算、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的生成以及向金融部门提供分户数据等在内的各项工作,都实行严格的全过程网络管理。
    在今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的综合补贴中还扩大了补贴对象,将农业、林业、监狱、劳教系统等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纳入补贴对象。财政部门进一步明确对种粮农民粮食综合补贴发放范围。对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中现有果树等经济林面积不予补贴;机动地不予补贴,其中对于原机动地面积中由于农户人员变动等原因重新按法定程序签订承包合同由农民长期耕种部分除外;承包土地面积中已享受退耕还林补助部分不再给予补贴。
    为方便粮农春耕生产,粮食综合补贴资金兑付时间由去年的春耕期间提前至春耕前。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提前发放,是省、市政府考虑农民急需春耕资金做出的决定,其中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充分考虑了全年农资价格预计变动对种粮农民增支的影响,采取了一次性发放办法,原则年内不再随农资价格的变动而调整。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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