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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太子河区根据辽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从2007年10月29日至2008年1月31日集中三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的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集中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以及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力求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领取工资,按照返乡过节;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确保"两节"期间社会稳定;确保支付的工资不低于辽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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