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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葫芦岛市种子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加强了对种子市场的整顿,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有了很大改观,近10年没有出现大的种子案件。特别是今年,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辽农[2007]2号)及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葫芦岛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开展了“打假护农保春耕”种子市场检查活动。对葫芦岛市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种子企业进行了抽样检查,共抽查了葫202、金种子19等21个样品,代表种子数量500万公斤,检验结果合格率达到了100%;出动车辆15台次,执法人员75人次,抽查种子经销门点近200个,抽查样品213个,抽查种子数量300余万公斤;扣押玉米种子300公斤,罚款11.3万元。通过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打击、震慑了种子市场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调研了解到,葫芦岛市种子市场品种多,价格廉,质量好;种子经营比较规范,包装、标签、经营档案管理比较完整,散装种子很少,整体好于往年。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少数企业和经销门点经营不规范、极个别品种包装不规范,标签内容填写不全或有填错现象。个别经销门点无种子经营档案或填写不全;二是由于门市之间串货,造成部分门点种子委托代销证不够齐全;三是个别农民法律知识不健全,自家留种在农村集市上交易串换,造成散装种子在市场上出现。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个别种子经营者缺乏行业自律精神,对于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少数农民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贪图小利,变相助长了违法行为;三是执法存在死角,种子执法大多集中在经营企业和城市种子经营门点,而忽略了对农村集市的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葫芦岛市种子管理站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大对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种子市场良性发展。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
    根据《种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对已领证企业,要对照条件,查验资质。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及时吊销证照,构建一个规范、公平、开放的种子市场。
    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重点抓好“打假护农保春耕”种子市场检查及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假、贩假,坑农害农行为,坚决惩治非法抢购、套购种子企业基地种子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全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各县市区街里和比较大的乡镇)的种子经销门做重点抽查,解决散装种子销售问题。
    3、分层次、有重点地加强行业技术培训。
    对种子管理人员,重点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种子管理知识、专业技术和质量管理意识培训,培养一支懂政策、有技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人员,重点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及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业务知识,使企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对种子代销人员,重点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术、贮藏保管和营销技巧,提高种子经营者的素质。
    对于普通农民,可以利用“科普之冬”和下乡检查等各种时机,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和辨假能力,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
    4、认真开展种子企业“诚信承诺”活动。
    在去年全市种子行业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已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并进行信誉等级评定,树立诚信企业典范,营造种子行业“诚信经营”氛围。(来源:葫芦岛市种子管理站)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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