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普兰店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出台了《普兰店市2007年发展现代农业奖励办法》,市政府拿出1000万元,用于鼓励发展现代农业。  《办法》规定,普兰店市政府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在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定项、定额的形式,给予奖励和补贴。全市将择优支持15个新农村建设重点示范村、5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2个农产品加工企业、5个农产品储藏加工设施、2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名规模以上农民经纪人、15处标准化果园、5个水产品养殖加工企业、10个畜禽养殖小区、10处保护地设施、5个阳光工程培训乡镇、10个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单位、15个农业优质化标准化基地、10处能源生态小区、10个生态示范村等。  普兰店市主要领导表示,普兰店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中的导向作用。 
(编辑:幽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