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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农委与工商分局联合开展农资市场整顿
作者:雷凤春 发布时间:2007-3-1 8:33:00 来源:辽宁金农网
    朝阳市龙城区农委为了做好今年备耕生产工作,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保障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坑农、损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今年的春耕生产,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由龙城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和龙城区工商分局联合对我区农资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整顿,并下发通知。

    通知要求:

    一、依法确认主体资格,取缔无照经营

    加强对农资市场主体资格的检查,经营农资的业户必须按规定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化肥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对不具备经营资格业户坚决予以取缔;规范农资经营渠道,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信誉卡、承诺书),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二、规范经营行为,加大监管机制 

    (一)认真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化肥专项行动,促进种子、化肥市场继续好转。规范我区育种秩序,坚决打击合同欺诈、面积不实、不及时备案、谎报瞒报、违法分装等非法生产种子的行为。加强对育种区种子质量的监管,从源头上提高种子质量。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管,重点检查农资商品包装标识。一查标注在外包装上委托方、销售商、制造商厂名、厂址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伪造厂名、厂址、擅自包装或分装等行为;二查标注商品的商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以假充真、假冒注册商标及其它仿冒行为;三查广告等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四查商品有效含量、成分、功效等标注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误导消费、以次充好、虚假表示行为;五查商品质量标识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六查商品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伪造、假冒生产许可证等行为,确保使用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对复混肥、过磷酸钙,以及微量元素叶面肥料、含氨基酸叶面肥料等新型肥料加大检查力度。严禁伪劣种子、化肥流入市场,严防坑农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农药市场的整顿。整顿农药市场要以农药复配剂、杀菌剂等产品的监管及清剿禁用、限用高毒农药产品为重点,要继续清查收缴“毒鼠强”,坚决打击非法制售“毒鼠强”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杀鼠剂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杀鼠剂经营单位建立经营台账,实行可追溯性管理。 

    (三)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高治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假、劣兽药饲料和假冒注册商标、兽药饲料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查办一批大要案 

    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在这次农资市场整顿中查办一批大要案,通过查办案件,找出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使我区的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以保证我区农业增产增收。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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