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把劳务输出当成一项“富民产业”,提高到劳务经济的高度来抓,使劳务经济作为朝阳市重要产业支柱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出来。2006年,该市靠劳务输出挣回42.8万元,仅此一项,朝阳农民年人均收入800元。
朝阳有农业人口240多万。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新技术的不断普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大量农民开始劳动转移,外出务工。
针对农民知识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全市各级劳动部门着力加大对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前的教育培训力度,按照“按需培训”的原则,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功能的办学模式,推广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实现外出务工人员由体力型向技术专业型的转变。
为保障农民务工的合法权益,朝阳市劳动就业局要求有组织输出的单位和个人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双方依法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务关系。并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使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如今,这些外出农民工的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一些农民工经过奋斗,成为所在务工企业的技术骨干,有的甚至还当上了经理、厂长。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致富不忘故土,带着多年的打工积蓄和创业经验回乡创办企业,带动更多的人走上了富裕之路,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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