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阻遏和减少“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锦州市检察机关出台四项举措,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村干部职务犯罪特点,锦州市检察机关集中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向地方党委写出预防报告,并转发乡镇。2006年,两级检察机关共深入乡镇集中开展预防宣传教育2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以案讲法15次。黑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乡农科站现金员贪污12万元案件后,以此案件为教训,会同县委有关部门举办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财会人员学习班,使400多人受到了预防教育,普遍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抵抗力和免疫力。 
    (编辑:乃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