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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抚顺市各级政府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各项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职责,并狠抓落实,为稳定农村,促进和谐建设做出农业部门应有的贡献。
    1、农民种粮补贴。2007年农民种粮补贴总额5633万元。其中粮食直补面积154.3万亩,补贴标准32.9 元/亩,补贴金额5076万元;水稻良种推广补贴面积37.2万亩,补贴标准 15元/亩,补贴金额557.2 万元。
    2、农机具购置补贴。2007年补贴320万元,农户购置农机具588台件,惠及农户579户。
    3、退耕还林补助。我市从2002年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政策,退耕还林连续补助政策连续执行8年。2007年是退耕还林补助的第六年,全市补助款830万元已足额、及时发到了农户。
    4、免费义务教育。全市农村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每年免除学杂费1490万元,其中城镇317万元,农村1173  万元,惠及农村中小学生83467 人。
    5、农村用电同网同价。2003年3月起农村生活用电由原来的每度电0.64元下降到0.45元,2006年9月起农村生活用电执行每度0.50元。2007年农村生活用电与比2003年相比减轻农民负担1347.2 万元,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用电调整为农业生产用电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37万元。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市农村有61.34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81.7%。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省、市县政府补助参合农民每人每年40元。2007年各级政府补助2453.6万元。
    7、农民科技培训。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对接服务工程”,广泛开展科普之冬和科技下乡活动,全市组织266名科技人员深入到项目区和农户现场通过举办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蔬菜生产以及职业技能等培训专题讲座,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17处;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100多场次,受训人数近12万人。此外,我市还落实了帮扶困难村、修建农村水利工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增加了农民收入。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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