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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阳市开通秋粮收购“绿色通道” 农民送粮车辆过路过桥不收费
为方便农民进城送粮,保障商品粮顺利入库,辽阳市政府规定,在售粮期间(2007年11月6日至2008年4月30日),允许农用机动车进城送粮,对进城送粮的农用机动车交通部门免收过路费、过桥费。
为使这一规定顺利实施,11月6日,辽阳市政府召开有公安交警、公路管理、公路运输管理、粮食四部门参加的秋粮收购协调会,要求各部门认真执行这一规定,尽量为农民送粮提供方便。交警和运管部门在送粮车辆不出现违章或严重超载的情况下给予放行;粮食部门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在粮食计量、验质、付款等工作中要做到快速有序。市政府希望送粮车辆的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况良好、证照齐全,以确保送粮安全。
 
  (编辑: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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