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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半年,本溪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没有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基本控制了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项目的摊派问题的发生,党在农村的各项减负惠农政策在全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护。下半年,全市将采取五项具体措施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新农村。
    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做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4号)精神,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处理分流人员。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继续做好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是全面取消“两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全面取消“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要通过“一事一议”解决。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在坚持上限控制、村民民主决定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安排村级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的筹资筹劳比例,积极引导、优先保证生产建设所需资金和劳务,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引费,重点治理截留、挪用、沉淀教育经费和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不准要求农民捐资或向农民摊派教育费用;治理农业生产性费用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规范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办法,继续推行定价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物价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农资价格的监控和指导工作;治理村级报刊强行摊派和超限额订阅问题,规范报刊发行秩序,严禁部门和行业向基层滩派发行。村级组织不得代党员个人订阅党报党刊。严格执行省里关于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规定。
    四是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三项制度”,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注重提高“公示制”的质量,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公示内容,保证公示率,提高准确性;农村报刊订阅严格控制在“限额制”规定范围内;加大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行为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继续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五是继续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规范涉农收费行为。2006年省里统一印制了新的农民负担监督卡,对农民免费换发。我们将积极做好填写和入户发放工作,保证农民负担监督卡顺利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民负担监督卡规定之外,擅自收取其他费用。规范农村生产经营性收费,实行由村级组织代收、代缴、代垫、代付向由提供服务的部门直接向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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