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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阜新市扶贫办获悉,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正式被省扶贫办确定为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试点县。
按照省扶贫办规定,阜新县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可以从全县当年整村推进扶贫资金中按5%—7%的比例提取。培训资金为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参训人员转移培训。培训的主要对象为贫困村(即2002—2005年已经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村和纳入省“十一五”期间项目规划的贫困村)的贫困劳动力,同时,对已建档立卡的非贫困村中的贫困农户劳动力,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经县扶贫开发局审批后也可参加培训。据了解,确定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试点县,是我省为进一步推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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