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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分析、总结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按照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本溪市农委农机处对全市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购置补贴农机具的农户进行回访调研。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期间,本溪市共完成国家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12.5万元,全市配套补贴资金94万元,拉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投入557万元,购置各种农业机械558台(套),全市补贴受益农民达240多户。通过回访,广大农民对国家这项惠农政策给予高度评价,对全市各级农机部门所做的工作也非常满意。
一是购机补贴工作能够按规定程序进行。今年,本溪市政府制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全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购机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从购置补贴的基本原则到补贴标准,从运作程序到项目管理,都做了具体细致的布置安排。各县区、乡镇农机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购机程序即简便宜行,又公正公平,深受农民好评。
二是购机补贴工作宣传到位,农民人人皆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将“农民可以不买,但农民不可以不知道”作为购机补贴工作的基本要求。在购机补贴工作开展之前,全市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市电视台、本溪日报社等新闻单位积极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的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广为宣传。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向农民详尽的宣传农机补贴政策。本溪、桓仁两县在电视台、县报都对此做了专题报导。切实做到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没有出现任何违规现象。农机补贴是国家提升农业机械化生产的惠农政策,政策绝不充许非用于耕地生产的农民补贴购机后转让和变卖。各级农机部门对申请购机人员严格审核,并对他们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和了解。决不让“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通过回访,在本溪市没有此类事情发生。形成了购机的农民高兴,没购机农民满意的和谐氛围。 (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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