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上半年,宽甸县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任务2400人,引导性培训4710人。职业技能培训转移率达到90%以上。
阳光工程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这项工程是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六部门从2004年4月共同启动实施,国家、省、市、县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每个农民学员补贴标准:2004年为200元/人,2005、2006年为260元/人。阳光工程补助资金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对用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的学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实施以县为主。主要任务是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二三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基本掌握一门从事二三产业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文明道德规范、安全生产常识,为他们从事非农职业,增加收入创造条件。
今年宽甸县的培训任务为1500人。共确定五大基地:县职教中心、农广校、电大工作站、第二职介所、中心小学服装厂。培训专业涉及服务业、建筑业、服装加工、电工、美容美发、汽驾等多个专业,初步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培训体系。
经过阳光工程短期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农民掌握一定专业技能和进城务工常识、法律法规、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