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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重点救助低保对象中的特困群众,并把低保对象中的“不稳定群体”列入工作重点,进行经常性调整。
建平县民政部门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的经济收入、家庭主要成员的身体和劳动能力等情况,把低保对象分为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低保对象中重残、重病、高龄、三无人员,长期患重病、终身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人员,实施重点救助;对低保对象中男50、女45周岁以上从未就业人员、终身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人员、长期患慢性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适度重点救助;对低保对象中男50、女45周岁以下因阶段性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人员,男50、女45周岁以上已经按期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单亲家庭,子女上高中、大学就读人员,时时掌握其家庭收入、成员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子女就业和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情况,经常性、不定期地对这类人员进行复查,对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适度救助,对不符合标准的对象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把这部分低保对象中的“不稳定群体”列入工作重点,进行经常性调整。   
(编辑: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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