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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西丰县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扶助力度,目前该县已有1.2万农民享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标准也得到了相应提高。去年9月份以来,全县共争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00万元,现正陆续下发给农村低保户。 
    从去年9月份开始,该县以保障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采取差额补助、低标准起步、逐步提高、分层次分类别施保的办法,逐步建立以农村低保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并按《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相关文件规定,对农村低保的原则、保障对象的确定、保障标准、家庭收入的核定、审批程序、发放办法、保障资金的来源、低保金的监督管理等内容都做出明确规定。对区域内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居民,均可申请享受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将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据西丰县政府相关部门人员介绍,目前该县已将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体由原有的851人扩大到1.2万人,低保标准也由原来每人每月15元,按不同情况分别提高到25元、30元、35元。    
(编辑: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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