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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并取得初步成果。截至4月21日,已有400名农民取得市级中级以上农民职称。 
据介绍,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是鞍山市人事局结合鞍山市本地实际而实施的一项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工程于2005年4月正式启动实施。在工作中,鞍山市人事局对农民职称的名称进行了规范,对评定职称的水平和业绩方面做了规定。按照规定,农民高级职称,应达到全地区的领先水平;中级职称,应达到县(市)、区级领先水平;初级职称,应达到乡镇领先水平。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学习科技、应用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在全市农村中蔚然成风。一年来,鞍山市共评定、授予市级农民高级职称87人,其中,农民高级农艺师55人,农民高级林业工程师6人,农民高级畜牧师26人;县级农民中级职称313人。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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