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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4月3日至12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义信、副主任吴硕嘉带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我市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到辽阳县、灯塔市、弓长岭区和太子河区,实地调查走访了隆昌镇等6个乡镇、西马峰镇新生村等12个村。每到一处,调研组都认真听取乡镇政府的汇报,召开市人大代表、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民政助理、村委会主任、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查看村委会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详细调查了解当地农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社会稳定和普法等情况,并专门听取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对全市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调研中,王义信指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从加快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打造实力、平安、诚信辽阳的高度,从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在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要从实际出发,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王义信强调,要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要认真执行《村委会组织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确保广大农民真正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二要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三要巩固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以村级财务收支公开化为重点,切实加强村务管理;四要以创建平安村屯为载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要结合实际搞好普法教育,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广大农民法制观念及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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