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农委的有关部署,凤城市2006年承担培训任务480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3000人,技能性培训1800人,截止12月15日已培训任务已全面完成。     此次培训内容包括餐饮、家政、计算机、采矿、汽车驾驶、车工、钳工、焊工共八个专业。通过向社会招标,经上报省、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我市由市技工学校、丹东艺校、职业高中、农机学校、农广校、翰墨电脑计算机培训中心、凤城客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兰旗职业技术学校八个培训基地与凤城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签定协议,承担培训任务。     为确保该市阳光工程的培训质量和转移就业效果,凤城市实行了 “公示制”、“第一节课制”、“台帐管理制”、“工作月报制”、“资金监管审核制”五项制度。做到精心操作、严格管理,尤其是要做好代金券发放与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单独记帐,发挥好资金使用的最大效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为提高转移就业率,凤城市采取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的方式,即订单培训,实现培训一批转移一批,转移率达到90%以上,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 (编辑:乃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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