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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参加马来西亚农业园艺及农业旅游展的通知
2006年7月,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和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国内相关企业赴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举办了中国农产品推介会,取得圆满成功,很多参团企业与境外客商签署了产品贸易合同或合作意向。鉴于东南亚市场对中国农产品的需求潜力巨大,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拟于2006年11月再次组团赴马来西亚参加2006马来西亚农业、园艺及农业旅游展,并赴印度尼西亚开展中国农产品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出访时间及日程安排 11月20-28日  境外停留9天 11月20日     离京赴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 11月21-24日  参加马来西亚农业、园艺及农业旅游展 11月25日     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11月26-27日  在印度尼西亚举办中国农产品推介活动 11月28日     回国 二、展会情况 马来西亚农业、园艺和农业旅游展由马来西亚农业与农基工业部主办,联邦农业促销局(FAMA)具体筹办,是东南亚规模最大的农业展会之一。该展会于2004年开始举办,今年是第二届,预计有500多家本地及国际参展商参会,展示各自农业方面的最新技术和产品。展会详细情况请见展会介绍。 三、参加人员 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产业化管理系统人员,各地农业贸易促进机构官员、技术人员,以及有关农业商协会人员等。 四、费用 (一)报名费:每人2000元人民币,包括签证费、团组组织费用、通讯费用及国内机场交通费,请于报名时电汇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随团出行,报名费恕不退还。 (二)团组出访人员费用:每人10000元人民币。包括往返国际机票、国外食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三)展位费用: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2000元人民币。 (四)境外公共费用:参团企业及产品宣传资料印刷、翻译等费用由我部国际合作专项补贴。 五、报名方法 请参团人员详细填写出访人员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联络合作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8层   邮  编:     100026 电  话:     010- 64194637;64194578 传  真:    010- 64194578 联系人:    封 岩    于 苓 邮  址:    yan-feng@agri.gov.cn            yuling@agri.gov.cn
(编辑: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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