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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发生多起食用野生鲜蘑菇中毒死亡事件,大连市发布公告:大连全城禁卖野生鲜蘑
针对近期陆续发生的几起因食用野生鲜蘑菇而导致的中毒死亡事件,8月11日,大连市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野生鲜蘑菇。同时提醒市民,发现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的行为应及时拨打电话83766670、12315或83672517举报。
据初步调查,大连地区有野生蘑菇200多种,其中毒蘑菇约占1/4,可致命的主要有白毒伞、鳞柄白毒伞和鹿花菌等。毒蘑菇中毒后发病较急,通常食用几小时后就会出现不适,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其中以肝肾损害型危害最为严重,死亡率极高。由于蘑菇的种类繁杂,有毒与无毒蘑菇从外观上极易混淆,一旦误食中毒,尚无特效治疗方法。
因此公告称,为确保生命健康和安全,城乡居民不应采食野生鲜蘑菇。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尤其是农村市场的监管力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食堂、各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公告说,市民一旦误食野生鲜蘑菇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治疗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毒蘑菇中毒的假愈期,在中毒初期症状出现缓解时,切不可麻痹大意。
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后,有关部门要根据事发情况,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控制、原因调查等工作,同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情况。对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公告提醒,城乡居民发现有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大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83766670,工商部门12315,卫生部门83672517。
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野生鲜蘑菇的,公告称,卫生、工商、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旅游等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厉查处。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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