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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
发布时间:2007-5-9 10:28:00 
在私营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能享受节假日吗?
【关键词】工作时间 
【案例】我是一名赴广东打工的农民工,我所打工的企业是一家个体私营企业,企业对我们工人实行月薪制,自从在该企业上班以来,很少享受节假日,当我和工友们提出应该享受节假日时,企业老板说:你们不是国营企业职工不能享受节日,如擅自休假应扣除相应的工资。请问,我们农民工就没有权利享受节假日吗?
分析】你所在企业的老板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和你的工友享有休息权,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意见》第四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据此,该农民工所在的企业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受劳动法的调整。作为该企业的农民工,可享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青年节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该在工作日补假。如果所在的企业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比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又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报酬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编辑: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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